你好!因为别人家不方便大型车,所以必须修路。他们修路要经过我家的大地。他们没有告诉我家。开始修路,我家的土地有别的用途。他们又不付钱,看到现在的情况要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村的村长也同意修路,但没有告诉

更新时间:2021-08-05 16:37:51
问题描述:
你好!因为别人家不方便大型车,所以必须修路。他们修路要经过我家的大地。他们没有告诉我家。开始修路,我家的土地有别的用途。他们又不付钱,看到现在的情况要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村的村长也同意修路,但没有告诉我们。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谢谢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其它综合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5000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一次修正: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二次修订: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修订后的该法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顺应现实客观需要的大好事,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改革土地利益分配制度并将改革成果归由人民共享,实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一种理性的平衡,无疑是减少征收中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高速发展的必要之策。
    2021-08-05 16:32:23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0566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起诉
    2021-08-05 16:37:51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其他村子筹钱修路,路占我家的土地,但是没有我家人的同意私下挖,该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有异议产生纠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土地的事,修路占用我的土地,已经说好啦是我的土地。我不同意,他们现在要强制修村里的路
您好,可以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乡里要修路,规划要占用我家的全部土地,,但乡政府不给补偿,希望我家把地让出来 ,要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家农田如果村里要建房子,他们没经过我同意,强行征用,他们犯法吗?
如果你说的“农田”是一般耕地,要先去所辖的国土所填表、挖砂,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空闲或房屋坍塌:“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说下具体情况、基本农田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子里修路要占用我家的耕地,我不同意,他们可以强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56分钟前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5306 人
我被轻松借骗了1万多能追回吗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分期买了手机说要交碎屏险她没有说不交也可以然后我让退款客服不退说到公司账户了退不了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我入职的时候他们并未明确告知我扣工资的规则,在我离职时以各种我所不知道的规则来扣除我的工资,请问这么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对方先动手互殴脑部多处伤口缝12针是轻伤吗判都长时间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11233712337线索编号是在哪里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你好,网贷下的款在app钱包,提现不了这情况是不是骗子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给给老给老板活干好了,他找各种理由不付工资怎么办?他找各种理由不付钱怎么办?
1小时前
王奎律师
近期帮助 10273 人
你好,会计被打电话叫去做笔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