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我把商店租给别人,年租金是2万2千元,10月末收到租金时,发现商店已经空了,他只付了4000元的商店租金。我可以向法院起诉,拿到钱吗?另外,他没有付钱,法院可以强制执还是判决他?
更新时间:2021-08-06 07:04:19
问题描述:
2017年3月20日,我把商店租给别人,年租金是2万2千元,10月末收到租金时,发现商店已经空了,他只付了4000元的商店租金。我可以向法院
起诉,拿到钱吗?另外,他没有付钱,法院可以强制执还是判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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