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写着双方的名字,到公证处公证,说让我前夫全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请问我能否取得房屋产权
更新时间:2019-02-04 19:19:41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婚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署名是双方的,2009离婚,
离婚协议上面写的是房子归我所有,后来房产证就放我这里,由于还欠
银行贷款,一直没有过户,还是写着双方的名字,后来我前夫偷偷的将我房产证掉包,用一个假的房产证把我手中真的房产证骗走了,后来他找了一个人假扮我,到公证处公证,说让我前夫全全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后来我前夫利用假的委托书,到房产登记处将我房屋变卖给他人,期间我一直不知道,后来买我房子的人找到我,说房子是他买的,请问我能否取得房屋产权,现在公证处已经撤销了我前夫委托权的公证,我也已经报了警,请问我前夫是否构成诈骗罪,我能否夺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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