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当时签的劳动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可以要求其补齐?
更新时间:2019-02-05 05:14:31
问题描述:
2010年5月我在
南京一家远洋公司上班。做船员,2010年5月11号上的船出海远洋,之前只签过大学毕业就业协议,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9月在大洋航行的时候签了一份劳动合同,通过邮件方式发到公司去了,之后我是2010年12月份下船回家休假,一直至今,公司也没有派我上船,社会保险也一直没有为我交,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公司有一份,我本人也是没有的,请问当时签的劳动合同是否生效?
以及这期间公司应该为我缴纳的各种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其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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