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鉴定,分别为轻伤一级,请问他除了负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吗?他要判几年?
更新时间:2019-02-06 12:59:1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上个月20号在我当地早餐店吃早餐,与早餐店老板发生口角,于是早餐店老板拿起菜刀将我头部,脸部,手腕等,连砍四刀,经过鉴定,分别为
轻伤一级,二级,在住院过期间对方没垫付医药费,也没慰问,态度恶劣,请问他除了负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吗?我如不谅解,他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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