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又被退回,是否可以拆案了?公安局拆案有什么规定没有?有没有一个拆案的期限呢?
更新时间:2019-02-08 08:26:33
问题描述:
马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公安局把案子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不予
立案,不批准
逮捕,公安局这边又走了一便程序,又向县检察院申请复检,又被退回,公安局又向市检察院申请复核,市检察院也退回来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公安局是否可以拆案了?公安局拆案有什么规定没有?有没有一个拆案的期限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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