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可是离婚后男方出走,可男方要孩子抚养费,要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9-02-09 06:42:59
问题描述:
男方有外遇了,女方提出离婚,六岁孩子归男方抚养,可是离婚后男方出走,未履行抚养职责,孩子有女方一直抚养两年,两年以后女方有了新的家庭,可男方要孩子抚养费,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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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子女付抚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协商协商可以一起解决;
    2、如果女方不要财产,孩子男方抚养孩子且不要子抚养费,双方同意签订需要后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只能到起诉。男方有婚外情,应当少分共同财产。男方抚养孩子,女方支付抚养费。
    2019-02-09 06: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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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觉得抚养费过低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男方的收入证明拿不到,可以求助于法官,请法官去对方单位调取。抚养费最多可以争取到其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他收入过高,法官可能要适当降低一下。
    2、让男方一次性缴纳实际上对你不利,法律也不支持。建议你还是让他一年一交比较合适。
    2019-02-09 06: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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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抚养费一般为收入的20% -30%,夫妻的共同财产均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2.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的确定标准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
    11、12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新《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结婚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   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9-02-09 06: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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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19-02-09 06: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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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给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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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哺乳期,男方又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但是离婚后女方要不要给抚养费给男方?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这样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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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后起诉离婚,男方还要求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合理吗?
你好,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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