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再也没有和他们同住过了。我怎样能证明我与她之间没有抚养关系?我该怎么证明呢?
更新时间:2019-02-09 08:35:03
问题描述:
我14岁的时候父亲再婚,娶了一东北女人,从此家里鸡犬不宁,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她甚至还闹到我父亲的工作单位。最初我在省重点高中上学,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后来受其影响无法集中精力准备高考而放弃了,19岁参加工作,在一次争吵时继母用啤酒瓶把我的头打破,缝了四针,后我就从家里搬了出去,从此再也没有和他们同住过了。我继母没有正式工作,靠卖水果及站柜台挣点
工资,而我的生活费及学费都是由我爸爸提供。我怎样能
证明我与她之间没有
抚养关系?现在我父亲病重,继母一心想将房产据为己有,我也不想跟她争,只想和她解除继母女关系,我可以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只要以后和她没有任何瓜葛,没有任何关系义务即可。我该怎么证明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