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也应该按责任承担一部分呢?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按责承担我在事故发生后的误工费用,是否也应承担其相应责任的一部分费用?
更新时间:2018-07-24 10:50:42
问题描述:
我在十字路口绿灯亮了以后,由西向东刚行驶出斑马线大约2米处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相撞,现在对方受伤住院,
医疗费由我方全部垫付,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也就是说我70的责任,对方30的责任,(交警这样给我解释的),那么医疗费对方是否也应该按责任承担一部分呢?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按责承担我在事故发生后的误工费用,我的车是买了
交强险和
商业保险的.那么在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陪护费用,对方是否也应承担其相应责任的一部分费用?对方要求我赔偿其误工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是否应该从我为其垫付的在院治疗费用里冲减出对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后再做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