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无法以重婚罪论处。只能已违反我国基本结婚制度“一夫一妻制原则”较为合理。但是从事实结婚的情况看都有主观故意重婚的因素存在
更新时间:2019-02-13 09: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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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
婚姻法规定看,显然无法以
重婚罪论处。只能已违反我国基本
结婚制度“一夫一妻制原则”较为合理。如果登记则按顺序原则确定谁为重婚罪。但是从事实结婚的情况看都有主观故意重婚的因素存在,其二妻明知对方同时男方有事实上的一妻存在,并存在主观可知性的认识和故意性,我个人认为其二妻应以重婚罪论较为拓,二妻同时触犯了重婚罪。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男方明知婚姻其中只有一妻为事实上合法妻子,却主观上故意与第二者也同时结婚,也应该以重婚罪论处这才显示合理的处罚,否则会有失公平性同时防止此类荒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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