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去年4月份办理离婚,因为他从事民间借贷,并且有些民间借贷,我需要负担他欠款的一半吗?
更新时间:2019-02-22 02:05: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前夫于去年4月份办理离婚,因为他从事
民间借贷,在婚姻续存期间,有朋友在他那里投资了钱,并从中赚取
利息,有签下借条,借条大概是去年2月份,男方的名字。后因为男方赌博,欠下钱,包括存款,房子,全部输光,并且有些民间借贷,当事人消失。婚姻期间经济也一直独立,并且男方消费了我7万的
信用卡,协议里写明两年内还清。若现在别人起诉,我需要负担他欠款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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