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工作的地方违反劳动法了吗?
更新时间:2018-07-25 21:42:47
问题描述:
本人与十二月七号入职郑铁物流集团里水分公司担任仓管员一职,除了六号面试的时候写了一份入职登记表之外,至今尚未签订
劳动合同(公司
试用期为一个月),是否过了试用期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劳动时间安排如下:分为白班和夜班,为每个月调班一次,白班
工作时间为早上七点至晚上七点,中途没有明确规定的休息时间,夜班工作时间为晚上七点至早上七点,其中仍然没有明确的休息时间,但夜班在完成货物装车卸车后须分配夜班工作人员守夜以防小偷偷盗仓库货物……完成轮值时间才可回宿舍休息……且本人为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有没有在这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相关保护?该公司工资待遇为试用期?;1700包吃包住,工作至今没曾告知本人有无购买社保,一个月休息两天,其余法定假期有相定的休息,在工作时间如上述情况仍无加班补贴等费用……请问该举办该公司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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