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现在的政策规定,现在是甲乙这种情况符合当时国家的生育政策,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更新时间:2018-07-26 12:46:4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个朋友是山东威海的农村户口,男方甲在32岁时与离异的女方乙(带个3岁女孩)
结婚,婚后两人生有一女,(当年甲33岁,乙28,女孩4岁)现在的政策规定,农村户口,生有一子或两女,其中两女要相差6岁以上,生
二胎时女方要满30周岁,通俗的理解就是符合当时国家生育政策的60周岁后都可以享受一定的经济补贴,现在是甲乙这种情况符合当时国家的生育政策,镇计生办要求要出示
准生证就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当时情况是大家都没有准生证,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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