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建筑工地赔偿的60多万除去医疗费用外。请问他们这样可以算作欺诈罪吗?如果不算我的这个钱通过法律可以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9-03-05 18:48:3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4年给我们村里小包工头干活,因为他当时说钱紧停停在给钱。就给打了一个二万元的
欠条。从2014年到去年10月份一直给他要钱,就是不给。2015年工头在工地上出了安全事故导致瘫痪,经和建筑工地协商赔偿了他60多万。2016年11月左右再次去医院要钱未果。12月包工头去世,再去他们家要钱时,他媳妇说我们2013年就已经
离婚了。这个钱不应该我来还。还说建筑工地赔偿的60多万除去
医疗费用外。剩下的是抚养孩子的。但是2014年和2015年两人还一起在工地上干活,过年过节还和媳妇孩子一起过。2016年他病危前他媳妇还在医院照顾他,后因为家里农活没有人做,才回家做农活的。请问他们这样可以算作欺诈罪吗?如果不算我的这个钱通过法律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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