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会被拿出还清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否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
更新时间:2019-03-05 19:43:2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由于别人想使用我的名义注册分公司,而我对法律不是很懂,因此要咨询的问题比较多,希望多多包涵和解答,万分感谢!1.????法人、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上的区别?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对公司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仅提供个人身份帮别人注册公司成为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出资和实际运营决策,但享有一定比例的股东分红,应对公司承担多少法律责任?4.????当公司经营不善,关于对外所欠债务,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多少还债责任?5.????当
公司破产,而公司外债尚未还清,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是否会被拿出还清债?是否按照所占股份比例承担还债责任?6.????股东之间是否应有书面协议明确各自所持股份比例?私下签订该协议是否会有法律效力?7.????股东分红,以哪个数据确定红利总额,然后依据持股比例分红?8.????股东是否会持有持股确认书或证书?9.????“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何确定该公司是否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证明该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10.????什么是名义股东?隐名股东?法人人格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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