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本金利息都没有了,问钱就说没要回来,也没有写利息多少。我上法庭上应该怎么去说?
更新时间:2019-03-08 09:20:35
问题描述:
2016年12月开始,我的好朋友从我这里拿钱去放高利贷,我们之间是没有协议的。钱是陆陆续续拿的,5000到2万3万的,以一个月的时间为为准,一万给我1000利息,开始给的准时,到2018年10分后就不再给了,因为关系好,相信她,我的钱不够,她让我去别的朋友那里融资,我中间整个小差价利息钱,后来本金利息都没有了,开始电话不怎么接了,问钱就说没要回来,让我等。2018年3月11号,我让她给我出个借条,24万,她同意了。借条上没有写钱干嘛用,也没有写利息多少。现在我已经
起诉,她就咬死我和她一起放贷,给我的利息钱都够本了,不欠我钱了。我想问的是,我上法庭上应该怎么去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