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法院把该套房产拍卖后的款项怎样处置?还是谁先起诉保全谁先得呢?

更新时间:2019-03-11 09:56:52
问题描述:
债务人的房产被债权人(多名)查封,现在资不抵债。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法院把该套房产拍卖后的款项怎样处置?是所有债权人之间按照比例分摊还是谁先起诉保全谁先得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51091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所以,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是如果每年重新签署欠条,约定新的还款时间的,则不属于此种情况。
    2019-03-11 09:51:16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88797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法院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03-11 09:53:57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61380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2019-03-11 09:55:35
    点赞
  • 经济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99414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2019-03-11 09:56:5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房子被多人保全,法院拍卖后资金怎么分配?
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希望法院拍卖其被查封的房产,我需要自己申请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向A法院申请执行房产拍卖,但B法院查封此房产在先,我应向谁要评估费?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在强制执行 阶段,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后,多长时间后法院可以评估,拍卖。
您好!在实务的操作中,由于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结果,多长时间后法院可以评估,拍卖的问题,建议您打电话至当地有关部门咨询详细情况,寻求解决方法。
全部6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李刚领律师
近期帮助 20 人
你好,直播员兼职收取劳务报酬,签订劳务合同,节假日上班需要支付三倍工资吗
刚刚
李翠英律师
近期帮助 82950 人
工厂部门解散倒闭差一月退休工厂不给补偿费或另调岗到退休那天辞退这样合法吗?
28秒前
李刚领律师
近期帮助 20 人
分家能分到多少钱大概?
2分钟前
邓良川律师
近期帮助 29506 人
我与a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a公司称自己是b公司的代理商,那我的买卖合同相对方是b公司吗
2分钟前
郑路祥律师
近期帮助 3469 人
抖音上的,律师团队能帮我要回欠款,是真的吗?
3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6422 人
请问工作属于劳务派遣,合同是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的,还是工作单位发
7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6422 人
门面房租签订合同还没起效,可以取消合同吗
7分钟前
蒋翔律师
近期帮助 6045 人
公司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所以原告就把老法人股东以清算责任纠纷为名也一起告了,这个老法人股东也会被追究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