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是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其余什么都没有
更新时间:2019-03-15 18:45:4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今年大年初二发生的
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但我方有人伤,现已经出院,向对方
保险公司索赔,我方提供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的所有证明,以及建休证明,并出具了公司加盖公章的休息证明,工资停发证明以及前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另外还提供了地税开出的
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现保险公司对于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只肯赔付百分之九十,其余什么都没有,误工只肯赔付90元一天,另外保险公司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由于我公司不是按时发放工资,无法提供对应的流水,保险公司以此为由只肯赔付钱90元一天,我想咨询一下,没有银行流水就不能按照我的实际工资赔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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