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5的利息计算,本金也不还,利息先不给,是否还有法律效力,还是要重新填写借条?
更新时间:2022-02-27 11:56:26
问题描述:
一位亲戚2011年借款15万元,上一年按1.5元的
利率支付了5万元。自去年以来,
利息一直没有支付,本金也没有支付。到去年年底,已经支付了45000元。他说先给本金,但不给利息。到目前为止,他仍欠5.5万本金。尚未提供利息。如果他要求还债,他说他没有钱,但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家人有钱,所以他问如何取回债务,如果你想
起诉,13年的借项单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你必须再次填写借项单?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