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辆盗窃车2100元,17年3月24日罚款3000元,第二次盗窃车金额1350元,17年7月21日拘役3个月,19年11月24日发现手机消费2000元。被捕当天2020年2月19日取保候审,同年4月
更新时间:2022-03-03 06:37:33
问题描述:
第一辆盗窃车2100元,17年3月24日罚款3000元,第二次盗窃车金额1350元,17年7月21日拘役3个月,19年11月24日发现手机消费2000元。被捕当天2020年2月19日
取保候审,同年4月22日经法院决定取保候审?不太懂?起诉书是4月29日收到的。我的情况是什么?为什么还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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