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住的不是业主本人,物业也不予理会。他们要求我们付给他们一千元(这是什么道理?请问律师现在这个情况怎么办?我家的损失又由谁来负责?
更新时间:2023-01-02 18:34:53
问题描述:
我房子的墙壁因渗水而发霉。按照计划,楼上的防水层有问题。现在我们住的不是主人自己,而是他的女婿。现在我们和他们谈谈。他们说我们应该自己去找老板。在寻找一处
房产时,房产商说房产商忽略了我们在楼上欠的钱。事实上,我们没有欠楼上的钱。这是上一次楼上厕所漏水,导致我家渗水。当时我们上楼跟他们商量修防水,他们要我们付1000元(原因是什么?)。当时,我丈夫急着要修理,所以他口头同意了。后来,我们没有付钱。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们是受苦的人。我们为什么要给他们钱?
律师现在会怎么做?他们怎么会愿意处理这件事呢?谁对我的家庭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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