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我垫付了一万五千元医药费,当时让事故科律师代理办的,请问我之前垫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2-03-05 21:03:45
问题描述:
2016年2月23日,我发生了一起
交通事故。我驾驶一辆面包车,与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太太相撞,导致老太太受伤。事故小组判我负全部责任。当时,我预付了15000元的医疗费。我的保险是三重责任险加上免赔额。另一方说要起诉
保险公司,当时保险
公司由事故部门的一名律师处理,所有信息都在律师的位置上。他说他将在一周内等待法院的电话。在那之后,我等了十多天,没有给我打电话。我打电话给律师问他。他说,法庭开庭时间尚未安排。等了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说保险公司有钱,就到法院和乙方那里去拿。现在我打电话给乙方和乙方,乙方因各种原因拒绝,我们也签订了协议。我能取回我预付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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