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2月23日双眼接受近视眼激光手术,于是在医生的建议下,请问我这属于医疗事故范畴吗?
更新时间:2019-03-18 07:16: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6年12月23日双眼接受近视眼激光手术,可术后右眼视力只有0,5,双眼视力不平衡,并且出现术前没有的情况――重影。术后眼睛特别不舒服,看远处重影,于是在医生的建议下,在2017年3月14日接受二次手术,可术后不仅没有改善重影现像,反而更严重,就连看近看远都重影,甚至视力更下降,依然双眼视力不平衡,对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请问我这属于
医疗事故范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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