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1月3日花费4500元买了一辆淮河电动车,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物业和车棚管理者应该负责赔偿么?如果他们拒不负责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10 13:44:5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2016年11月3日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淮河电动车。我每天5:30左右在车棚停下来,早上8:00左右取车。12月30日下午,当我在车棚里取车时,我发现车不见了。这个棚子每月收费16元。我付了两个月的钱。我已经在这个棚子里停了一年多了,而且这个棚子每天24小时都有人看守。现在,车库管理员推卸责任,说我没有把车停在车库里。我不想负责任。社区中有监控,但由于存在死角,监控无法看到我将车直接停在车库的过程。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物业
经理和车库经理是否应该负责赔偿?我确实把车停在棚子里了!如果他们拒绝承担责任怎么办?停车场没有监控,也没有发布停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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