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年轻时从没给我母亲子女的抚养费。请问如果他上诉法院告我们不尽赡养义务,还是我们子女?
更新时间:2019-03-20 06:24: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亲年轻时从没给我母亲子女的
抚养费。我父亲在199几年和一女结婚,但从未居住在一起。户口簿上只有我和父亲名字, 在2004年他们俩离异, 在动迁前又复婚, 户口簿的婚姻关系注明那女的名字。 父亲把动迁款一半让我购房我居住。 另一半因当时房款不足,他让我贷款, 产权也是我的名字,动迁款补足。父亲85岁年初让我们送他去养老院,找了家离我们近的养老院。入院以来他各种挑剔,他多年不太联系的亲戚 “热情”的介绍他去他们附近的养老院,因离开我们太远照顾不便而被我拒绝。我们认为换合适的养老院没问题,但须离开我们家近。他却说如不给他换到那里就告我,他有亲戚照顾路远没关系让我们不要去养老院看他。令人气愤的是在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承担抚养子女的时候不尽责任,在他年老时子女应该照顾他的时候他却人为设置障碍不要我们子女照顾。请问如果他
上诉法院告我们不尽
赡养义务,且诉求将房子的归属权属于他,那法院将支持的是他还是我们子女?他原来居住过的那套房子我是实际权力人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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