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7日离职,可是因为是离职员工,不给离职员工承担,她这样扣我2月的工资合理吗?我可以告她吗?
更新时间:2022-12-27 01:32: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以前在餐饮业做收银员。我于3月7日离职。我们商店有一份膳食
损害赔偿金,由所有员工平均分担。无论什么东西坏了与否,每月都要扣钱。然而,因为我是一名前雇员,老板在2月份从我的工资中扣除的钱比其他人多。她说的是为现在的员工承担一部分,而不是为以前的员工,但我在二月份完成了工作,三月份离开了。她在二月份扣除我的工资合理吗?我可以起诉她吗?那家商店的餐具从来没有消毒过。我怎样才能报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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