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所房子。租给我房子的人是第二个房东。当他租给我时,他没有告诉我。他租期到明年4月,但租给我,却收到了明年7月的钱。这就是我不知道他是第二个房东的前提。这可以算是欺诈吗?还是只是经济案件
更新时间:2022-04-04 12:27:44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所房子。租给我房子的人是第二个房东。当他租给我时,他没有告诉我。他租期到明年4月,但租给我,却收到了明年7月的钱。这就是我不知道他是第二个房东的前提。这可以算是欺诈吗?还是只是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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