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诉离婚,孩子监护权归我,但男方一直不怎么尽赡养义务,很少尽赡养义务。请问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3-22 06:41:05
问题描述:
2004年
起诉离婚,现居徐州,孩子
监护权归我,男方职业为厨师,男方付一月生活费100,其他费用一人一半,但男方一直不怎么尽
赡养义务,期中重新起诉一次,法院判一月300,其余相关费用一人一半,男方依旧以没钱为理由,很少尽赡养义务。目前孩子上高中,当时口头协商孩子高中期间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因生活费一直不到位,打电话还进行人生攻击,拒不支付,现打算以孩子名义起诉以前未支付的生活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及孩子高中期间生活费及相关费用!请问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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