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6年11月27号在我所在公司上班期间被他人工作失误造成我左手食指骨折经过医生诊断需要疗养三个月左右,说你没上班哪里有钱啊。请问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最低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更新时间:2022-04-15 10:33:54
问题描述:
您好,2016年11月27日,当我在公司工作时,我是由于
其他人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医生诊断我需要休养大约三个月。现在我的手差不多好了,所以我请我的公司老板协商赔偿。我公司的老
董事会说只给我1000元,说你没工作。你在哪里有钱。那我休养三个月后就不能上班了。公司只给我1000元。我肯定不会同意的。那么我想问,根据
国家法律的最低规定,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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