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我问公司财务她说工资按4500月薪发。工伤劳动法三十三条不是说治疗期间要按之前的每个月工资给的吗?请问我该什么去和老板讨回我的应得工资?
更新时间:2022-04-18 20:19:36
问题描述:
我是机械厂的数控车床调试大师,月薪4500元,26天工作制,每天10小时。上个月5月17日下午,我在工作时被钨钢植入眼睛,然后去医院在白色眼罩上缝了8针。受伤后,我问了公司的
财务,她说月薪是4500英镑。在眼睛上缝一根针,然后用纱布盖住。不能去上班。昨天,老板从1号到17号每月支付4500英镑。18日至31日按深圳2030年基本
工资发放。《工伤
劳动法》第33条不是规定你在治疗期间应按以前的月薪支付吗?我应该什么时候去问老板要我应得的薪水?谢谢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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