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的个体经营者。在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客户在收到的货物数量上签字,付款为7410元,并在2016年9月7日注明了转账付款。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转账5000元,要求付款,还没有接电话。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程序。我不知道我还需要什么。我希望律师能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