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与2009年12月30日因左侧亚急性甲状腺炎在医院进行全麻下行左侧甲状腺全切手术,现在手术已经两年多时间,医院应该如何做出赔偿?
更新时间:2022-04-24 20:49:18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30日,我的家人因左侧亚急性甲状腺炎在医院进行了全身麻醉下的甲状腺全切除术。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主治医生的疏忽,患者的喉返神经在手术过程中受伤,导致患者声音嘶哑。出院后不久,我向主治医生报告了这些问题,但被告知会在短时间内恢复,现在手术已经两年多了,声音嘶哑没有改善。医院应该如何补偿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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