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又与08年申诉,还是维持原判,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力?
更新时间:2022-04-26 06:12:21
问题描述:
2005年4月,我的朋友来找我,说有辆车要卖,问我能不能买。我说我没有钱。我朋友说你可以用钱开车,让我先给他一张借条。内容是我收到了一辆价值2.4万元的车,在我停留期间没有给我办理手续,所以我不能使用这辆车。我问了他很多次。他让我给他钱,给我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是在找他。2007年7月,我突然被法庭
传唤。开庭期间我去了
其他地方工作。法庭从来没有找过我。2008年,
公司告诉我,法院给了我一个裁决,说我败诉了。他们这样做合法吗?你能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捍卫我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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