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核算工资的工作,没有加班费。问问她们拖欠工资,不给加班费,犯法么?
更新时间:2022-12-18 14:15:5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纺织单位工作,从事工资核算。上半年,我几乎每天都加班,没有
加班费。到目前为止,我的工资拖欠了将近两个月。最近,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在找这份新工作之前,我说我会口头辞职,但没有提交
辞职报告。现在新工作让我去工作,所以我去了。结果,老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的一个人与我的新单位闹事,使我名誉扫地,说我违反了
劳动法。我想问他们是否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这是违法的吗?最重要的是,工资的计算涉及虚假会计,因为这是计件工作,越多的工作,越多的工资。为了不使工资差距过大,领导要求我们把工资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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