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交通事故被撞,法院建议先退一半的案件受理费,这样是符合规定的吗?
更新时间:2022-05-02 09:25:43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们被
交通事故撞了。我们是原告。我们立案时交了7000元案件受理费。现在官司胜诉了。判决规定,另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3000元以上的50%折扣。判决一个月后,另一方未到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赔偿金。法院建议先退还案件受理费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在赔偿中强制执行。这符合规定吗?它会成为一个无头账户吗?谢谢你耐心的回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