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返还钱款。对方不配合,就被强制执行过户了。为什么执行庭不是按退回房屋,而是强制执行过户呢?
更新时间:2019-03-26 15:05:40
问题描述:
调解书中条例陪对方过户,若对方原因不能过户,则退回房屋,我们返还钱款。8月就陪对方去房屋交易中心过户,对方不配合,连咨询窗口都不肯去,不了了之。11月我方去执行庭申请执行。今日收到执行庭法官,说对方9月已强制执行过户了。我方并未收到对方执行庭通知,就被强制执行过户了。对执行有异议,为什么执行庭不是按退回房屋,而是强制执行过户呢?对方明明没法正常过户。后续将如何处理?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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