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房子我有权继承吗?是否有使用权?是否应对我有所补偿?
更新时间:2019-03-27 08:14:34
问题描述: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当初是用我和我哥还有我妈3个人的份额批的
宅基地造的,现在我哥嫂拿着我母亲的
遗嘱要求房子完全过户给他们。我母亲是2013年突发疾病去世的,所提供的遗嘱是2005年立的,在2018年前我从未听说过有这个遗嘱的事。他们手上有相关的析产协议和公证书,但是基于我嫂子本身是
公证处主任,我对这份遗嘱和公证书都存有异议。请问,我母亲的房子我有权继承吗?或者说,我对我份额下的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他们是否应对我有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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