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五个工人,老板也托老欠员工三个月工资,我想马上辞工,但试用期一月过了,我想问这合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22-05-13 06:15:0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有五名工人的小工厂工作。我11月工作13天,12月工作17天。从20号工厂开始我就没工作过。老板还欠员工三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想马上辞职,但试用期已经在一月份到期了。他说紧急辞职要扣除半个月的工资。我想问一下这是否符合劳动法。这家工厂仍欠外界10多万元。老板这两天在卖一些机器。劳动局也调整了两次,但没有解决。说我们要去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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