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11月19日起诉离婚,诉讼期间我没有大额资金转出,视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9-03-27 2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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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11月19日起诉离婚诉讼期间我没有大额资金转出,诉讼期之前转账6万元还给母亲,视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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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法: 财产保全,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称为诉讼保全。在台湾叫做假扣押、假处分。民事案件,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对争执的标的物可能有出卖、转移、隐匿、损毁的行为,或者是标的物自身有急剧变质、降低价值的情况,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或者会造成人民法院今后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请求人民法院防止上述情况发生,对标的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性的保全措施的书状,叫做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首部
    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二)事实和理由
    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起诉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
    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
    3.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4. 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等行为,只影响其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今后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三)请求目的根据前述事实和理由,写明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即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何项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实施财产保全。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四)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申请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部分,如有书证、物证,可写明附送的证据名称和件数;有证人的,要列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019-03-27 2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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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9-03-27 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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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那么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二,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购房合同是在你方婚前签订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此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产部门则属于共同财产。
    2019-03-27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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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你的表述中,该房子并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因此你离婚后无权分到该房产的一半。
    (2)目前我国刑法没有第三者妨碍婚姻罪这一罪名,因此你不能将该征信调查作为证据。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请求损害赔偿。
    2019-03-27 2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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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妻子,在可以吗?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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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2014年诉讼离婚时发现另一方在2012年转出40万的资金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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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块,是否可以自行以孩子的名义,这算财产转移嘛?
1、只要是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另行约定的,会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 2、若能证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会少分甚至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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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第一次起诉后又撤诉了,对方转移了帐户资全,算不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是生活、经营的合理需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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