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上对方车辆追尾我方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施救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请问我应该如何拿回垫付的500元?
更新时间:2022-05-18 10:37:32
问题描述:
在高速公路上,对方的车追尾了我们的车。交警已明确表示,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其中我们预付500元。交警说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道路
交通事故确认书》规定,救援费用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现在我去保险公司领取报销单据,但另一家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据说因为我们的车在公路上只是轻微擦伤,可以行驶,所以没有救援费用,所以不会得到赔偿。我怎样才能取回预付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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