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地产代理销售的,但公司有通知过去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扣除1-3月本就该早就发放提成,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2-05-21 22:33:49
问题描述:
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由于甲方拖欠款项,公司在1月至3月期间扣留了2万多笔佣金。后来,由于自然辞职申请未获批准,公司选择从4月6日开始缺勤休假。不过,该公司通知过去要办理辞职手续。在19日处理完辞职后,公司24日宣布我将被解聘,并以此为由扣除所有未支付的佣金和3月工资加基本工资(原因是当时签订工资协议时,被解聘者将不予支付)。我能理解并接受4月份的工资绩效扣减。你能告诉我从1月到3月扣除佣金是否合法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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