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结婚时,她有一栋房子要按人头拆迁,她丈夫有一栋房子要拆迁,并有拆迁补偿金。在拆除过程中,她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每个人都有一所房子。五年后她可以得到这所房子,户主是她丈夫的名字。在支付拆迁费之前,她的丈夫告诉我姐姐,是时候把钱存入我的银行了。我妹妹让他带我妹妹去检查,但他一直拖。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没有争吵。我姐姐的丈夫从她的工资卡上拿走了所有的钱,还拿走了开店的拆迁费。我妹妹想离婚,他丈夫也想离开。他说如果一个人很舒服,我姐姐该怎么办?这样的事情不是一两次。非常严重。他还告诉我妹妹打扫干净,然后离开家。现在他提出了条件。现在我的妹妹身无分文,如果她离婚,她能得到多少钱?带上一个孩子。他会付给她赡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