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俩人在一起同居四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直至今日男方多次提出想孕有一子女和办理登记手续女方各和理由据决,能不能要回婚前的财礼钱和小孩在这四年中的扶养费钱。
更新时间:2022-05-28 09:22:50
问题描述:
律师:请问,如果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四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在农村举行了宴会,并收到了经济礼物,他们会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他们受到保护,我可以问一下吗?该女子在与现任丈夫
结婚前没有女儿。婚后,她怀上了现任丈夫,并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家人一起堕胎。直到今天,这名男子一再提出要孩子并办理登记手续。这个女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在这四年里,男人一直为女人带来的孩子提供资金,而女人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女人把孩子带走了。请问我能不能在这四年内拿回婚前的经济礼金和孩子的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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