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他就要求我从老家把户口迁到这边,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是不是就不属于共同婚后财产呢
更新时间:2019-03-31 09:20:53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是去年6月领的结婚证,在次之前,他已经拿到了一套拆迁房120平米。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拆迁合同上写的他妈的名字。另外他家还有90平米的指标。但没有付钱也没有拿房。离婚后他就要求我从老家把户口迁到这边,说是可以多拿40个平米。当时我是不愿意
迁户口的。非要迁最后还是迁了。现在我儿子6个月了目前她自己都不知道还可以拿多少平,90是决定的,我的40还有孩子有没有,现在都还没有决定,我像问之后的这些目前还没有拿的平方里,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到时候房产证上我有理由要求也写上我的名字或者我老公名字吗?如果还是写上他妈的名字,是不是就不属于共同婚后财产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