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五个孩子可以平分。但其中一个女儿不想参与诉讼,也不想提供书面的放弃继承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否必须写这个人的名字?如果不写,法院是否支持其他几个孩子按照民事诉讼法忽视的原则
更新时间:2022-06-08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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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继承法,五个孩子可以平分。但其中一个女儿不想参与诉讼,也不想提供书面的
放弃继承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否必须写这个人的名字?如果不写,法院是否支持其他几个孩子按照民事诉讼法忽视的原则立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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