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说我这情况算不上工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得到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22-06-23 16:48:18
问题描述:
2017年11月28日下午6点左右,我在公司工作时,右脚的大脚趾被钢管折断,我在家休息了一个月。公司负责人说我的情况不是工伤,所以我私下决定参加最低商业保险,每天赔偿我60元。2017年12月30日的复查结果显示,医生让我再休息一个月,休息期间,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催促我回去工作,但因脚痛拒绝了。因为不懂法律,我去劳动保障局咨询。另一方表示,该公司必须在30天前申请工伤鉴定。我不得不找公司配合申请一个多月。我把工伤鉴定申请表交给了公司的安全员。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给出任何答复。看到第二个月的病假结束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获得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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