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是《人身意外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请问我的这一意象可否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是否能按照新的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2-06-24 03:44:27
问题描述:
你好2017年6月3日,我母亲在工厂车间工作时受伤,右腿骨折。之后,她被制造商紧急送往合作医院治疗,并于2017年11月出院。在伤者住院期间,所有治疗费用均由制造商提前支付,截至目前,工资已按月支付。在与制造商协商后,我母亲无法申请工伤鉴定,因为她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工资照常发放,我们于2018年5月在当地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了残疾鉴定。本标准为人身事故伤残等级认定标准,认定等级为10级。目前,我们不同意该评估结果,认为当工伤鉴定(劳动技能鉴定)不可取时,残疾鉴定的依据应优先考虑因人身伤害造成的残疾程度。我的这张照片能被合法认可吗?如果我们通过法律程序,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工厂重新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否可以根据新的评估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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