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钱在三天内给付清楚,但是绝对没有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把我告到县法庭起诉我人身伤害,要我赔偿其医疗费
更新时间:2018-07-31 06:49:25
问题描述:
去年冬天我老公雇佣几个小工干活,工钱在三天内给付清楚,人证也有,事隔将近一年其中一人定要说没给他工钱,我老公约证人到其家中解释给付经过,此人不听,于次日清晨上我家找茬打架,我老公与其解释不通,我出来劝解时和此人发生冲突,但是绝对没有对其造成人身伤害,连衣服边也没碰到他,可此人在县医院做检查说是腰部和肘部软组织挫伤,把我告到县法庭
起诉我人身伤害,要我赔偿其
医疗费、
误工费等265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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