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被铁路派出所送往县医院重症监护室,经医生诊断为骨盆粉碎性骨折,因抢救无效导致死亡,故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19-04-04 10:37:33
问题描述:
事故经过??母亲今年72岁,老伴在1989年因病去世??2017年10月7日去家里自留地里干活,因自留地在铁路东侧,家在村口处铁路西侧,路途中要横跨经过邯长铁路干道,铁路两侧因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专人看护,也无任何警示标志,跨铁道的小路是村里人去地里走的必经之路,本人在走到铁路中间道心处时,被经过此处的由南向北的51955次火车撞倒在地,随后被铁路派出所送往县医院重症
监护室,经医生诊断为骨盆粉碎性骨折,内脏器官严重受损,因抢救无效导致死亡,医药费治疗费花了21000元,本次事故中家属曾因多次与铁路局协商无果,故提
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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