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发放当年的绩效工资。请问年底考核依据,如果仲裁申请离职前的2017年1-6月的绩效工资
更新时间:2022-12-05 19:35: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公司在2017年4月调整并合并了其部门,并在5月制定了新的目标责任声明。我在六月底辞职了。公司于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于次年支付当年绩效工资。5月之前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与5月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不同。请问年底的评估依据是什么?最初的责任书能否在前五个月使用,新签署的责任书能否在5月至6月使用?如果
仲裁申请辞职前2017年1月至6月的绩效工资,可以吗?诉讼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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